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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第一批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(qū)建設城市(地區(qū))遴選結果的公示 |
[ 來源:國家知識產權局-政府網站 | 作者:本站 | 發(fā)布時間:2023-02-27 | 瀏覽:284次 ] |
《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(qū)建設方案》(國知發(fā)保字〔2022〕27號,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經國務院同意于2022年6月印發(fā)。按照《方案》和《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啟動第一批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(qū)建設遴選工作的通知》(國知發(fā)保函字〔2022〕104號)要求,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、海關總署、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、中國貿促會等部門,共同開展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(qū)建設遴選工作,遴選出第一批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(qū)建設城市(地區(qū))名單?,F(xiàn)將名單(按行政區(qū)劃)公示如下: 天津市濱海新區(qū) 上海市浦東新區(qū) 江蘇省南京市 江蘇省蘇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 浙江省寧波市 安徽省合肥市 廣東省廣州市 廣東省深圳市 四川省成都市 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,從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。如認為相關城市(地區(qū))存在不宜列為示范創(chuàng)建情形的,請于公示期內以書面(實名)方式向我局反映。 反饋電話:010—62083431 010—62083470 傳 真:010—62083171 電子郵件:shifanqu@cnipa.gov.cn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3年2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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